2013年1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应用级风电塔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裁定涉案产品的倾销行为和补贴行为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
根据该肯定性裁决,美国商务部将对涉案产品发布反倾销和反补贴征税令。
2012年1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应用级风电塔进行反倾销调查,对中国产应用级风电塔进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82000.00、73082000.20和85023100.00。2012年12月16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终裁。